讨账公司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一、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写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在还款期限到期后,找借款人催要,如借款人还不出钱,就需要叫借款人重写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的借条,有二十年有效期。二、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借条可以说是证明借贷关系的凭证,但很多时候出借人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可能没有要求借款人打借条,而日后一旦出现问题,出借人就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过,此时虽然没有借条,但若能收集提供其他的证据,形成了证据链,那么追回借款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烟台市地处山东半岛东部,东连威海,西接潍坊,西南与青岛毗邻,濒临渤海和黄海,与日本和朝鲜半岛隔海相望,是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是环渤海经济圈内以及东亚地区国际性港城、商城、旅游城。烟台依山傍海,气候宜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我国北方著名的旅游避暑和休闲度假胜地。烟台历史悠久,古称芝罘。《史记》记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三次东巡,三次登临芝罘岛;汉武帝也曾驾临芝罘行登基大典。烟台建城已有600多年历史,公元1398年(明洪武31年),为防海寇侵扰,在芝罘筑狼烟墩台,又称“狼烟台”,烟台由此而得名。烟台山青水秀,气候宜人,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尤其是夏季,海风抚面,清爽可人;山花烂漫,沁人心脾;海光山色,交相辉映。既是避暑纳凉之胜地,也是各地游客旅游观光的理想境地。景观:烟台山、蓬莱、长岛、金山滩等烟台市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与同纬度内陆地区相比具有雨水适中,空气湿润,气候温和的特点,可谓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全市年平均降水量为651.9毫米,年平均气温11.8℃,年平均相对湿度68%,年平均日照时数2698.4小时,太阳辐射总量年平均值5224.4兆焦耳/平方米,年平均风速内陆地区3-4米/秒,沿海地区4-6米/秒,全市平均无霜期2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