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被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欠钱诉讼时效是多久
提醒您,欠钱诉讼时效是三年。在三年的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债权。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为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钱不还起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提醒您,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烟台市地处山东半岛东部,东连威海,西接潍坊,西南与青岛毗邻,濒临渤海和黄海,与日本和朝鲜半岛隔海相望,是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是环渤海经济圈内以及东亚地区国际性港城、商城、旅游城。烟台依山傍海,气候宜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我国北方著名的旅游避暑和休闲度假胜地。烟台历史悠久,古称芝罘。《史记》记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三次东巡,三次登临芝罘岛;汉武帝也曾驾临芝罘行登基大典。烟台建城已有600多年历史,公元1398年(明洪武31年),为防海寇侵扰,在芝罘筑狼烟墩台,又称“狼烟台”,烟台由此而得名。烟台山青水秀,气候宜人,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尤其是夏季,海风抚面,清爽可人;山花烂漫,沁人心脾;海光山色,交相辉映。既是避暑纳凉之胜地,也是各地游客旅游观光的理想境地。景观:烟台山、蓬莱、长岛、金山滩等烟台市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与同纬度内陆地区相比具有雨水适中,空气湿润,气候温和的特点,可谓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全市年平均降水量为651.9毫米,年平均气温11.8℃,年平均相对湿度68%,年平均日照时数2698.4小时,太阳辐射总量年平均值5224.4兆焦耳/平方米,年平均风速内陆地区3-4米/秒,沿海地区4-6米/秒,全市平均无霜期210天。